本办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制定。
一、成立组织科学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杨树国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学院还成立了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淑贞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已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备案。
二、复试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⑴政审不合格者;
⑵复试成绩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20分;
⑶体检不合格者。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⑴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⑵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280分),我院按此标准执行。
3、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4、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参加复试审查。复试名单由研招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报考情况给出并在网上公布。
复试人数比例为1:1.2—1:1.5(含调剂考生)。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外语考试(含听力)、体检。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考试100分,专业面试70分(含外语口语20分)。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
复试地点:崂山校区D2楼212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4、关于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与外语笔试考试结合在一起。对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我校将统一进行组织,外语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结合在一起,考试的内容与形式见学院的复试安排。
5、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所分管的院系全权负责,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复试,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院系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6、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结束后学院须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各学科(专业)复试总结汇总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未达到我校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院将考生报送学校由学校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本办法由百富策划论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百富策划论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