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富策划论坛毕业生外出求职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生求职实习是高等教育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人身财物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百富策划论坛毕业生外出求职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应在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因实习或求职等原因确需外出的,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第二条拟外出求职实习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时,应有单位同意接受实习,或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三条学生保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并主动定期与论文指导教师联系,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按时提交毕业设计或论文。
第四条学生外出求职实习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遵纪守法,不触犯国家法律及治安处罚条例,不得有损坏学校形象的行为发生。
第五条学生在外出求职实习过程中,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把实习安全放在首位。注意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与家人、学校、同学保持联系和沟通。
第六条学生外出求职实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本人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准时返校。
第七条学生保证不以外出求职实习为名不在学校或不参加正常学习,若有不实,按学校相关管理条例处理。实习学生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要真实有效,并提供学院能及时联系上的地址和电话,如因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实习单位或岗位若有变动,学生本人应及时告知学校。
第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所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百富策划论坛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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